仁美熙和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川水函[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对仁美熙和府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单位)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反映。
成都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28-85339389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28-85139432
附件:
1、仁美熙和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仁美熙和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仁美熙和府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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